自2019/08/01起台北市,新北市,基隆市凡購買iW-1088/iW-1288/iW-1588/iW-1588S/iW-1765之熱水器做為營業用皆有保固一年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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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貨與退換貨 HEADING_TITLE

       依照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規,除特殊產品(如蛋糕類或消耗品)與明定無法退換貨外,從商品到貨日起七日內為商品鑑賞期非使用期,相關起始日或終止日將以運送業者之送貨簽單或郵戳日期為憑,所以,若    您收到的商品有瑕疵或損壞符合退貨條件者,可要求退換貨。

       請    您於收到商品一星期內,詳細檢查商品,若    您對收到的商品有瑕疵而要求辦理退貨,應保持原狀商品、原發票及連同完整外包裝,一併以郵寄包裹掛號寄回商家之指定地點,並在包裹上註明訂貨人姓名。若超過期限則恕不受理,起始日或終止日將以運送業者之送貨簽單或郵戳日期為憑。

退貨期限:

       退換貨服務請於七日商品鑑賞期間(非使用期)提出,起始日或終止日將以運送業者之送貨簽單或郵戳日期為憑。請將商品保持原狀並連同完整外包裝、原發票一併寄回,請務必保持包裝完整,否則恕無法接受退換貨。請    您透過服務台的"聯絡我們"與我們聯絡,告知   您的退換貨需求;當我們收到顧客的退換貨通知時,會盡快處理後續事宜,謝謝   您的合作。

本公司接到   您的退換貨通知後,會立刻進行相關退款或寄換新品之處理程序,並會以電子郵件、電話、或傳真等方式通知客戶有關退換商品資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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